假释的执行监督部门是什么?
衢州衢江刑事律师
2025-05-10
假释的执行监督部门主要包括监狱管理局和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95条,假释是指对部分服刑罪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提前释放的措施。具体来说,假释的执行监督部门包括负责假释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的监狱管理局,以及负责对假释执行过程中法律适用进行监督的司法行政机关。此外,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也会参与到对假释执行的监督工作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罪犯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其他原因,确实不适合继续羁押、监禁,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95条:对于服刑期间作出显著贡献或者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假释建议,并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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